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3〕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深圳技术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英语和环境设计4个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综合考查方式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9日15:00—17:00(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进行,满分值150分,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案详见附件2。
三、报考费及准考证事项
综合考查报考费及准考证打印事项另行通知。
四、志愿填报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方式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五、录取办法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我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分院校专业组依据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综合考查结果为零分或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考生。
(三)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四)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普通专升本政策。
(五)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环境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两年”,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
部 门:招生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咨询电话:0755-23256541
传 真:0755-23256665
电子邮箱:zsb@szt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ztu.edu.cn
附件1:深圳技术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目录.pdf
附件2:各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案.pdf